只想和离的一百三十二天
  阿芙捏着糕点小咬一口, “姐姐,我跟着姐夫读书的时候, 有时候坐不住, 就会在姐夫的书房里转悠来转悠去,你猜我看到了什么?”
  甄玉棠好奇的道:“什么?”
  不会是阮亭偷藏了东西被阿芙发现了吧?
  “我在姐夫的书房里看到了一条嫩荷色的帕子,还看到了一盏小灯。”
  甄玉棠一怔, 嫩荷包的绢帕, 自然是女子贴身之物,轻易不可交到外男手上。
  曾有一无赖男子, 偶然间捡到了一个世家小姐的帕子, 便拿着东西上门, 以此要挟那位世家小姐嫁给他。
  阮亭保存什么东西不好, 偏偏保存女子的绢帕。
  他保存的哪是帕子, 明明是不忘某一个人吧!难不成真的像她以前猜测的那样, 阮亭心里装着一个求而不得的姑娘?
  甄玉棠问道:“那帕子什么样式?”
  阿芙不用想,脱口而出,“那帕子绣着几朵海棠花, 还沾染了什么东西, 不过, 洗的倒是挺干净, 闻起来香香的。”
  倒不是她记性好, 而是甄玉棠平日惯用的绢帕、寝衣等, 也绣着海棠花。
  所以阿芙一看到锦盒里的绢帕, 便记着了,“姐姐,我还以为这是你用过的帕子呢。”
  甄玉棠眉心微微皱起, 仔细回想着往事。
  过了会儿, 她道:“阿芙,你还记得那个帕子和那盏小灯在哪里放着吗?你带着姐姐去看看。”
  “好呀!”阿芙欣然起身,“不知道姐夫有没有换位置。”
  甄玉棠跟着阿芙到了书房,所谓的绢帕和小灯已不在原先被阿芙发现的地方。
  甄玉棠看了一周,目光落在右侧靠墙壁的梨木书架。
  梨木书架高大,雕刻着青松,下面几层摆着各样的古书,最上面两层则放置着各样的锦盒。
  每次她来阮亭的书房,没有待太长时间,所以书架上面的锦盒里放的是什么东西,她也不清楚。
  甄玉棠唤来了平时,平时极力伸着胳膊,又蹦了几下,还是够不到,然后他去搬了一把木梯过来。
  见状,甄玉棠露出笑,平时个头不算矮,都够不到,可见阮亭的身量,在男子中也算是俊拔的那一类了,他是故意把锦盒放到书架的最上面的吧,还不让其他人发现。
  打开锦盒的那一刻,甄玉棠面色涌现一丝怔愣。
  接着,就有了后来的事情,这人到底是抽了什么风,她等着阮亭回来,迫不及待的想要问个清楚。
  *
  突然听甄玉棠提到这件事,阮亭少见的红了耳廓。
  樱桃正在摆膳,抬头看了一眼自家夫人,识趣的退了出去,还冲阿芙摆摆手,“小小姐,咱们去旁处用膳。”
  屋子里只剩下他们俩个,甄玉棠的目光落在阮亭泛红的耳垂,盈盈眸子里溢着笑意。
  她起身去到旁处,不多时,一手拿着一个锦盒,另一只手提着一盏小灯。
  小巧的锦盒被打开,里面装着一条绣着海棠花的帕子,绢帕沾染着墨渍,有些看不出原先的颜色。
  甄玉棠把小灯放在案桌上,把锦盒推到阮亭面前,“这是你什么时候留下的?”
  藏了这么久,被她发现了。
  阮亭注视着甄玉棠的动作,眸光落在锦盒里那条绢帕上,脑海里浮现出往事。
  “在学堂的时候,韩晚碰翻了我桌上的墨砚,是你拿着帕子,替我擦拭那些墨渍,当时你还打趣了我,说我是大少爷,比你还娇气。”阮亭唇角漾起清浅的笑意,宛若春风吹来,温柔和煦。
  这些事情甄玉棠没有忘记,“那这盏灯呢?”
  “这盏灯,是你我快定亲的时候,我去到甄家,那天晚上,我佯装自己喝醉了,你送着我出府,你手里提着的就是这盏灯。后来,你把这盏灯给了我,让我照亮回家的路。”
  阮亭的笑意,犹如春风,那股和煦的春风,一直吹拂到了甄玉棠的心头,女子的心湖泛起了涟漪。
  一件件一桩桩轻微的事情,原来阮亭还记得,清清楚楚的记得!
  若不是方才阿芙告诉了她,甄玉棠根本不会想到阮亭会保存着这些东西。
  她好笑的道:“小灯就算了,可那条绢帕还染着墨渍,你留着也用不成呀!”
  “我曾想过把它扔掉,鬼使神差的,我…我舍不得。”阮亭轻轻一笑。
  他没告诉甄玉棠的是,把那条绢帕带回阮家,他用皂角洗了好几次,才勉强洗去一部分墨渍,可他还是保存着。
  后来与甄玉棠成亲了,他把那条绢帕和小灯放在了锦盒里。来到京城的时候,他仍然把这两样东西带上了。
  舍不得?
  甄玉棠心头一动,就这么舍不得呀!
  阮亭是状元,未来还会是首辅,心里有着野心和抱负。
  像他这样的男子,不管是人或是物,能够对他产生影响和羁绊的东西太少了,他不会因为任意一个人而停下脚步,自然也不会舍不得一条普普通通的帕子。
  然而,他做了一件出乎甄玉棠意料的事情。
  她轻声道:“为什么要留着那些东西?”
  阮亭望着她,“因为是你给我的。”
  “可是,那个时候你还在甄家学堂,我们俩只是同窗,没有其他关系。”甄玉棠想不明白,“你留着我的帕子,时间也太早了些吧!”
  他低声笑道:“那个时候,我以为自己对你是年少慕艾,我做的一些事情,我自己都没有答案。”
  明明那一段时间,没有丝毫他能与甄玉棠走到一起的可能。
  可他还是偷偷留下了甄玉棠的绢帕,甚至当成宝物一样,妥善的保存着。
  他没有意识到,也不愿意承认,在不知不觉中,他被甄玉棠吸引了。
  不仅是在学堂的那段时间,包括前一世。
  人的感情总是复杂的,那时甄玉棠在他心里占据的位置并不大,可有可无。
  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他不以为对甄玉棠的感情是喜欢。
  前世十年时间里,照顾她,不管她做什么事情都由着她,答应她不纳妾,在阮亭看来,这是他为人夫君的责任,而不是喜欢或者爱上了身边的这个姑娘。
  他心安理得的忽视了甄玉棠的陪伴和心底不敢宣泄的情意,他还以为,甄玉棠和他的想法一样。
  枉旁人称赞他天赋聪颖,可在情爱一事上,他还是个彻彻底底的蠢蛋。
  仔细想一想,前一世,他对甄玉棠的所作所为,确实称不上喜欢,可他心里也再没有出现过任何一个女子。
  这样的感情是喜欢吗?亦或者不是喜欢?
  感情是最复杂的东西,让人琢磨不透,没有明显的界定。
  然无论如何,他明确的知道,这一世他是喜欢甄玉棠的,喜欢到不舍得失去她。
  人活一世,无论是长大成人、读书问道,还是成亲生子,都是头一遭,第一次经历这些事情,不免会手忙脚乱,不免会留下遗憾。
  前一世她喜欢阮亭十年,却碍于种种矛盾,也没有真真正正的了解到他的想法,知晓他到底经历了什么。
  上一世到底谁对谁错,分出个高下已经没有意义了。
  最重要,是脚下的路,她能感受到阮亭的善意与情愫,能感受到阮亭在试着改变、试着如何喜欢一个姑娘,这就足够了。
  甄玉棠又是狡黠一笑,“不过是一个绢帕,难不成你也要留着当传家宝?”
  这会儿屋子里没有其他人,阮亭拉着她的手,把甄玉棠往怀里带,亲亲她的唇角,“是啊。”
  甄玉棠眸子弯弯的,“那咱们女儿也太可怜了吧,别人家的传家宝都是金啊玉啊,价值千金的东西,你这个爹爹留给她的尽是些破破烂烂的东西。”
  阮亭温声道,眸里含着笑意,“我这个爹爹不中用,好在夫人最厉害。”
  甄玉棠打趣着,“瞬间感觉压力好大,看来女儿的嫁妆,以后要我操心了。”
  阮亭道:“为何是女儿?”
  “女儿香香软软的,多可爱呀!”
  只要是甄玉棠为他生下的孩子,他都喜欢。
  阮亭能够感受到,横亘在他与甄玉棠之间的那层薄雾不见了。
  那层薄雾很淡,却是两人难以跨越的隔阂,不会造成致命的伤害,却会成为心头挥散不去的阴霾。
  而这一刻,这层薄雾消失了。
  喜悦在血液里流淌着,他何其有幸,能够遇到甄玉棠。
  阮亭唇角的笑意更浓了些,“玉棠姐姐莫不是忘了一件事情?”
  “不管是女儿,还是儿子,口头说说可是不行的。”说着话,他打横抱起甄玉棠,“天色不早了,我们去做些生孩子的事情去。”
  甄玉棠环着他的脖颈,“哪里天色不早了,还没用晚膳呢!”
  阮亭大步朝拔步床走去,“待会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