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章 真是欠收拾的紧!
  眼见着冥王走去和清风几个说道什么,纪纤云见缝插针,也把冯老八招手叫过去,瞄着冥王那个方向,贼兮兮压低声音飞快叮咛起来。
  冯老八听罢是又惊又怕,紧张的直搓手,面对着大当家殷勤的眼神,还是咽掉口水,重重点点头。
  这件事,他一定会办好的,一定不会辜负恩人的期望。
  打发走了两个手下,只留了清风在身边,亓凌霄牵马往回走,视线在小丫头身上流连过,冷着脸孔悠悠调侃,“大当家,你的地盘,还不头前带路。”
  “我?头前带路?把我当下人使唤,哼。”,纪纤云佯装郁郁的斜过去一眼,说不出的小女儿态,随即,认命的叹口气耷拉了脑袋,“好吧,带路就带路,可怜的我啊,怎么敢违逆?”
  亓凌霄嘴角直抽,只从鼻子里哼了哼。
  可怜?贪玩儿跑出来,害他又是担心又是着急,还敢大言不惭的喊可怜?
  真是倒打一耙的可以,等着的,让他私下按倒,肯定要好好收拾一番。
  一顿屁股板子,少不了的。
  那样饱含不怀好意的视线里,纪纤云心颤颤,不再耍宝,真的爬上马背去头去带路。
  刚刚才看清,那厮身上脸上好多尘土,下巴上胡子茬很明显,不用说,赶路赶的很辛苦,不快马加鞭哪里会被飞扬的尘土折磨?
  可,值得吗?放下朝堂纷争,不顾途中凶险,巴巴的跑来寻她回去。
  她在他心中,有那么高的位置?
  亓凌霄啊亓凌霄,何必呢?
  既然三妻四妾,做出那份深情做什么?给谁看?
  难道说一边享受着和她交心,然后再去享受和小妾们交身?
  呵呵,的确不错,齐人之福,感情有了寄托,美色也唾手可得,也许,这就是男人的贪心之处吧?
  可惜,她不是一朵贤惠的白莲花,仗着有男人的心就觉得比那些小妾高一等,就能接受,就能满足。
  三妻四妾,见鬼去吧,什么都可以入乡随俗,就这个不行。
  催马在最前头,漂亮的小脸上浮现的苦笑和嘲讽,皆数献给了西边的太阳。
  没人知晓她的心伤,没人发现她的坚定。
  才走出几丈远,她的思绪就被李二狗突然的一声喊给拍飞了,“大当家,您们先回,我们在这儿多守一会儿,没准,会有大买卖上门呢。”
  守什么守?有个鬼的大买卖?!要不是为了等一等去镇上购物的赵嫂等人一起回山,每天这个时候,他们可能都已经收工了好嘛。
  呵呵,的确留下来有事情办,有冯老八一个足够,剩下的货?
  肯定是没有和散发着生人勿进气息的冥王两个一起走的勇气,娘的,一个个怂的掉渣,至于吗?
  算了,也不能怪他们,兵怂怂一个将怂怂一窝,她在冥王面前就怂的要匍匐在地,难道还指望那帮有底气不成?
  丢下一句“不要耗太久”,纪纤云摆摆手,加紧马肚子就开跑。
  慢悠悠散步式?她实在没有心思跟冥王费唾沫星子周旋。
  阳光正好,山景也不错,可,观景要看心情。
  一个扭头就让别的女人怀孕的臭男人,其实,多看一眼,她都浑身不舒服。
  多看一眼,都觉得以前是瞎了眼,付出那么多,命都豁出去,忒不值。
  亓凌霄只当她是被抓了现行,心虚逃避,无奈的哼了哼,一骑绝尘,紧追。
  想躲?也不看看能不能逃的过。
  清风还是有眼色的,刻意拉开一段距离,好些日子不见了,主子肯定有好多话和王妃讲。
  有他在一旁,肯定多有不便。
  估计,王妃闯了祸,更要撒娇认错的,就算王妃好意思施展,他也不好意思听啊。
  顷刻转了个弯,纪纤云就上了进山的大路,亓凌霄的马脚力更好,已经并排。
  不过,他没有开口,只偷瞄着身侧的人,冷着脸,静等。
  敢离家出走,认错是应该的,他要端住了,决不能让小丫头轻易过关。
  收到不时飘过来的视线,纪纤云自然知晓那货揣着什么心思,可惜,她就是不想让他得逞。
  嘴巴闭的紧紧,上了拉链一样,迎着夕阳目不斜视专心骑马,就跟展示她日渐精进的马术似的。
  自从知晓小妾有孕之后,她从心里对那货膈应,见了面,这种抵触更加强烈,不由得,脑子里就会闪过这货和别的女人纠缠一处,做那种事情的丑态。
  拼命想拍飞那些恶心的画面,可,挥之不去,噩梦一般。
  折磨的她想抓狂,若不是还有着旁的打算,她真的会忍不住发飙。
  努力按捺着,竭力平复着,明明心底在叫嚣着“不能撕破脸,要装着乖顺”,可,她的舌头打了结,一个讨好的字都说不出。
  再也没有从前那种感觉了,只有厌恶只想尽快摆脱,明明是两个人并肩驰骋在夕阳下,却好似隔着千山万水。
  许久得不到想象中的温声软语,亓凌霄的眉头就皱起,大刺刺看向努力催马想前的人。
  当着那么多人,都能放下身段撒娇,就两个人了,怎么不吭声……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小丫头现下很排斥他。
  转眼,他便了然,这是跟他耗着呢。
  等着他先开口,摸清了他的底线,好有的放矢的应付。
  哼,跟他玩儿心眼,小丫头是玩儿的越来越利索了。
  想通了,他也打定主意,目不斜视的勾勾唇,随即阴着脸一言不发。
  跟他耗?那就试试,谁更有耐心。
  幼稚了一点,不过,他喜欢啊。
  各怀心思的俩人算杠上了,就算到了悬崖地段,只能小心的牵着马走,默契的,谁也不肯先开口。
  只是,趁小丫头不注意的时候,亓凌霄冷峻的脸上有了几丝抓狂。
  死丫头,真沉得住气,让他刮目相看啊。
  又走了一刻钟,终于进了山寨的木栅栏大门。
  亓凌霄驻足,抬眸扫视了下周遭,入目的景象着实让他无语,“……这种地方,你能待着舒服?”
  不是他耐性不够,只是想放小丫头一马,自己的女人嘛,差不多就可以了,难为狠了,他自己还心疼呢。
  就看这个破烂的地方,他已经很心疼了,简直无法接受,小丫头在这样的地方受了那么多日子的罪。
  就算凌厉的眉眼依旧,表情变化很是细微,纪纤云还是在那张脸上看到了丝丝鄙视。
  虽然俺眼神中还有别的,不过,被她无视掉了。
  山寨比起王府,条件是差很多,其实,可以说根本没得比,可,也不用明着鄙视吧?
  呵呵,看来不是一个阶层的人,说不上一个阶层的话,这货是无法理解穷人也是需要尊严的。
  “我就是觉得待在这里无比舒服,这里的好,你不懂。”,嘴角勾起一抹若有似无嫌弃的笑,冷声怼回去,理智在线,任性过后,又不得不扯热情的笑脸,虚与委蛇,“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嘛,你喜欢高墙大屋,我就觉得石头屋很不错。在这里,我可是山大王,可以横着走,不许嫌弃我的东西不好。”
  喜欢当王?
  “难道在府里有人苛待你?你不是一样可以横着走?”
  横着走?呵呵,冥王府里当然是这货说了算,至于她?
  困在金笼子里的鸟而已,横着走竖着走,只能看主人的心情。
  那个小妾,母凭子贵,往后,是不是也可以横着走了?呵呵,她敢闹起来惹着主子烦,恐怕,横着走的资格也就到头了。
  心里通透的很,她还是打算违心顺从,不过,冥王迈出去那只脚给她嘴里送了话,“哈哈,你踩到鸭粪了!”
  不光要喊,她还指手画脚,还要前仰后合的爆笑。
  趾高气扬,不看脚底,看不上这里,呵呵,中招了吧?倒霉了吧?
  鸡鸭鹅是散养的,不用喂食,填饱肚子全靠自己找吃的,在这种地方,一小滩一小滩的粪随处可见,绝对是对付眼睛长在脑瓜顶上人的利器。
  压抑半天了,厌恶半天了,突然的一点开心事,弥足珍贵,遂,被她无限放大。
  泄愤似的,捧着肚子笑,肆无忌惮,瞧乐子。
  “……”, 亓凌霄死皱着眉头,简直要疯了。
  嫌弃的用力在地上蹭鞋底,幽深的眸恶狠狠就盯向取笑他的小丫头,咬牙威胁,“不提醒我,就为了看我笑话是不是?你等着,别让我抓到!”
  “好凶,我觉得你想掐死我,哈哈……”,纪纤云笑的眼泪都出来了,一点害怕的意思都没有,不光不害怕还要指着前方的路叫板,“看见没有,鸡鸭鹅就在你面前大摇大摆的走,你能跟它们较劲吗?在这里,你得给鸡鸭让路,它们根本不会把你放在眼里。粪的话,好多好多的,你可要小心一点哦……”
  有洁癖的家伙,恶心去吧,哈哈。
  别说踩上,就是看看就要受不了了吧?
  这时候,清风赶了上来,看着主子吃瘪,很是有些尴尬。
  王妃如此嚣张,主子被挤兑的死死的,被他撞个正着,主子不会迁怒于他吧?
  毕竟,哪个男人也不想被人知晓惧内。
  不过,已经看着了然后再躲开?好像更尴尬……
  瞟一眼清风留也不是走也不是的纠结样,纪纤云好心提醒, “小心点,迈进这个门,一定要记住看脚下。啊,对了,还有那几只大鹅,里头有只公的,看见生人会追着你拼命啄,被它啄到可是很疼的。”
  她可是亲眼看见那鹅咬住栓子大腿不撒嘴,栓子一个大小伙子,疼的都要哭了。
  那鹅也配合,她这边话音未落,大白鹅就猛扇着翅膀梗着脖子威风凛凛的登场了。
  目标正是站成木桩子的清风。
  第一次遇见这种对手,清风也乱了方寸,左蹦右跳的闪身躲避。
  心里叹一声畜生都知道找弱的那个欺负,避免出现清风挥剑斩白鹅的血腥场面,纪纤云急急的开口提醒,“清风,你绝对不能把它打死,这可是山上唯一的公鹅,珍贵的很。打死了它,那些母鹅得多伤心啊,那些母鹅就只能守寡了……”
  守寡?亓凌霄一脸黑线,被雷个外焦里嫩。
  哎,小丫头能不能矜持一点,不要如此彪悍。
  比起轻松看热闹的冥王,清风就惨多了。
  大白鹅扑闪着翅膀,嗷嗷叫着对他穷追不舍,有着王妃的命令又不敢动手,左躲右闪的他,无法,很是没出息的落败了。
  旁边的猪圈棚子上,成了他的落脚地。
  哎,看看圈里哼哼的猪,他简直有种欲哭无泪之感,太丢人了。
  仰头看着清风的憋屈样,纪纤云不客气的很,扶着肚子都要笑岔气。
  王妃啊王妃,不要如此幸灾乐祸好不好?清风不敢对纪纤云表不满,只能把求助的眼神落到自家主子身上。
  可惜,亓凌霄丝毫没有制止自家媳妇的意思,不光由着她笑,而且,在清风看来,竟然还满眼的宠溺。
  哎,主子也指望不上,重色轻友啊,看透本质的清风,只有无语望天的份了。
  可怜的他啊,怎么碰上这样的主子。
  不过,主子和王妃也是般配,王妃奇葩,主子还在那纵容,妇唱夫随啊。
  山寨里还是有十来个人在, 门口上演的鸡飞鹅跑和肆无忌惮的爆笑,无疑,把他们都吸引过来。
  陆续聚齐了,大家伙就把好奇的目光落在冥王和猪圈上的清风身上。
  猪圈上的人有些窘迫看着还算和气,大当家身旁的男人可就……
  印着暗纹的靛蓝锦缎衣裳,不华美,不过质地绝对上乘,透着贵气。
  再看那挺拔的身姿,冷峻的英俊脸孔,让人望而生畏的眼神,一看就是个不好惹的厉害人物。
  大当家怎么会和这样的人在一起?还对着人家笑嘻嘻,好像很熟的样子。
  众人心里忐忑,慢慢转动脖子相互对视过,最后还是来福仗着胆子往纪纤云身边凑了凑,开口发问,“小姐,这位是?”
  小姐还能有说有笑,肯定不是冥王府的人。
  神医,他在小吃城见过的,肯定也不是。
  那,还能是谁?小姐一个闺阁女子,认识的年轻男人不多啊。
  “我的朋友,今天要在这里住上一宿。“,纪纤云咧嘴一笑,说的是云淡风轻,继而看向张婶,”一会儿做饭,多做两个人的份儿。不用特意准备,就跟大家一样的行。”
  挑嘴的货,张婶几个就是特意准备,也是白浪费感情。
  这一点,她特别清楚。
  不过,那货瞪她作甚?纪纤云不明所以对视过去,“就一顿,对付一下吧,他们就是做,也做不出和你口味的饭菜。”
  “朋友?!你……”,亓凌霄冷眸中续满不满,似在发作边沿,背对众人,从牙缝里低低挤出几个字。
  饭食?他才不在乎。
  他在乎的是身份!
  竟敢说他只是朋友,竟敢不承认他是她的夫君,死丫头,胆子肥了,真是欠收拾的紧。
  “大当家的朋友来了,咱们总得热情招待,还是杀只鸡吧?”,张婶是个淳朴的,见着那男人扭身和大当家似乎说道起来,扬声就征询一句。
  不是她看人下菜碟,大当家这位朋友一看就是富贵人家出来的,大锅熬菜,肯定是吃不惯的吧?
  待客嘛,总不能太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