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水相逢赠爱宠
  第五十一章 萍水相逢赠爱宠
  明雪晗心中警铃大作,想要跑,却是全身发软,眼前阵阵发黑,不受控制的往地上栽去。
  “喂,姑娘,姑娘……”她感觉到正被男人抱在怀里,男人也焦急的喊着自己。
  什么与熊有缘,怕只是这男人拐卖人口的手段。
  怕只是装模作样,假意救人,实际上是要把自己绑走,然后当货物一样卖掉。
  想起前世看到的那些有关被拐卖的新闻,明雪晗只觉不寒而栗。
  她悔恨不已,拼命的挣扎,然,除了凶涌不止的思绪,身体却是连眼皮都抬不动一下,更别说挣脱了。
  忧心忡忡间,她感觉自己被抬了起来,脸边还有毛绒绒的东西扫过了,而后脑袋一阵剧痛便失去了知觉。
  不知道过了多久,明雪晗悠悠的睁开眼睛,入目是层峦叠翠的绵延山峰,身边却是乱石林立。
  狮子峰?
  明雪晗惊坐起身,山巅之上,劲风呼啸而过,即使快到清明也冷的人直打哆嗦。
  她搓了搓胳膊,刚想站起来了,却听身后传来脚步和,慌忙转身还是那一人一熊。
  明雪晗弹跳起身,便要跑路。
  男人见她走,急忙上前压制住她,明雪晗心惊胆战,用力挣扎,男人不得已紧抱了她固定在大石上坐下。
  “别乱动,你身上的瘴气毒才刚刚清除,不宜走动,要不然会再晕倒的。”男人焦急的说道。
  明雪晗动弹不得,狠瞪一眼,斥道:“胡说,什么瘴气毒,分明是你给我下了药,意图拐卖。”
  “拐卖?”男人双眼一瞪,随后哈哈大笑起来,“就你这长相,到了花楼也只能是使唤丫头,还有这豆芽菜样的身板,给人当使唤丫头都怕把胳膊腿折了。能卖几个钱?”
  男人丝毫不掩饰对她外形的嫌弃。
  明雪晗怔了怔。
  话说,来到这世界还真没好好看过自己的长相。
  原主生活贫苦的山里人家,长期营养不良,身板自然瘦削的像个竹竿,身上的皮肤虽然算白,但是这张脸风吹日晒又从未保养过,想来粗糙无比。什么高原红,萝卜丝,雀斑都有可能出现。
  只可惜屋子里那破铜镜只照得出个轮廓,根本看不清具体长相。
  现在听他这样说,想来自己姿色平凡平,被卖了也不值钱。
  女孩都是爱美的,被当面埋汰长相,明雪晗有些挂不住。
  她尴尬的清了清嗓子,强作镇定,问:“真的吗?”
  “当然,我萧正祺从不说谎。”男人两手一摊又指着熊猫说:“不信你问它,十几年的老伙计了,肯定最了解本人。”
  原来男人叫萧正祺,这名字听着倒挺有文化,不像庄稼汉的名字。
  明雪晗暗自认真的打量起男人。
  这男人虽然粗衣布衫,有些破旧,但是看针脚做工却是讲究,尤其袖口处还绣有回字连纹,再看他面容,清瘦却健康红润,尤其一双眼睛,炯炯有神不输项天歌。
  仔细看来,倒真不像坏人。
  “它要是能回答我就奇了,妖精啊。”明雪晗放下心防,揉了揉胳膊道。
  萧正祺冲熊猫招了招手,熊猫便听话的偎到明雪晗身边。厚厚的皮毛往她身上一靠,明雪晗顿觉暖气四溢,再不觉得寒冷了。
  “刚刚山里真的有瘴气吗?我怎么就会晕倒了。”明雪晗想了想刚刚晕倒的事还是觉奇怪。
  萧正祺正色道:“山里蛇鼠虫蚁,飞禽走兽不计其数。毒物自然也就不在少数,经过日晒蒸腾容于气息之中,你一个弱女子自是受不住。我这也不是郎中,也不带药材,只好把你扛到这山顶上吹吹冷风,驱驱瘴气了。”
  明雪晗听他这样一讲,又觉得挺有道理。
  现代生物课上也学过,山林虽有天然氧吧之称,但最到了黎明时分植物也要吸取氧气,故而空气中会二氧化炭过量,导致人不适。
  这植物都会制造出对人不适的气体,飞禽走兽就更有可能了。
  看来真是冤枉他了。
  明雪晗不觉有些愧疚,“那,谢谢你啊,刚刚误会你了。”
  “得,不必谢我,把你扛上来的是老东西,要谢便谢它吧。”男人指了指熊猫说道。
  “它?”明雪晗转眸看向熊猫,确实在昏迷之前感觉脸边有毛绒绒的东西,原来是熊猫啊。
  熊猫听懂了男人的话,邀功似的抬起前腿朝明雪晗拱了拱,似乎在说:“不用客气。”
  “你可真是通人性,谢谢你啊。”明雪晗摸了摸熊猫的头,熊猫趁势靠在了她的肩上,还很乖驯的蹭了蹭。
  厚厚的皮毛便擦过明雪晗的脖子,痒的她呵呵直笑。
  “你可真好!”明雪晗与熊猫玩了起来。
  男人两手抱胸,微笑的看着他们,不觉间眼中闪过慈爱之色。
  “老东西既与你有缘,那便送给你吧。”萧正祺突然说道。
  “啊?”明雪晗讶异不已。
  熊猫似乎也听懂了他的意思,停止了玩闹。
  萧正祺突然怒指着熊猫,愤慨的:“说句实在话,我早就厌烦这老东西了,就因为它,我大好的青春年华都浪费在了山林里,无法享受这万千世界的繁华。”
  他痛心疾首的说完,又突地靠近明雪晗,热切道:“姑娘,既然它这么亲近你,这就是天赐良缘,你就收了它吧。你看我这年纪也不小了,再不出去就得孤独终老在山林里了。”
  说罢,他苦着脸就差跪地恳求了。
  熊猫摇晃着圆脑袋,似乎有些不愿。
  明雪晗想了想,这捂块石头十几年都舍不得丢,何况是活物,还这么通人性。
  “这不太好吧。”她想了想说道,
  “有什么不好的,你就说喜不喜欢它?”萧正祺指着熊猫,颇有几分现代社会疯狂推销员的架式。
  明雪晗有些懵,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喜欢就好,喜欢那就带走它,哎呀呀,终于摆脱这个老东西了。”萧正祺说着,拉起熊猫的前腿就往明雪晗怀里推。
  熊猫似乎很不情愿,两眼水汪汪的瞅着萧正祺。
  明雪晗想着这熊猫是真的不舍得与萧正祺离开,于是劝道:“我看还是算了吧,你看它多不舍得你啊,还是你自己带着吧,那个天色不早了,我出来也很久了,我得回去了。”
  说着,她推开熊猫,起身便要往山下走。
  “老东西,你呀呀的,不是喜欢这姑娘嘛,你干嘛还粘着我,你不要姑娘了吗?快,跟上啊!”萧正祺见明雪晗要走,急的一脚踢在熊猫屁股上。
  熊猫委屈的瞅他一眼,抬起笨蛋的身体滚瓜一样追上明雪晗。
  明雪晗其实心里有些没底,这毕竟是萍水相逢的人,突然说要把自己相伴十几年的爱宠给自己。
  古语有云,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虽然男人说的有理有据,但是咱不做那贪便宜的人,还是趁早摆脱的好。
  故而明雪晗步子迈得飞快。
  熊猫被萧正祺踢了一脚,加上身体笨重,在这陡峭的山巅上自是收不住去势。
  远远看去,便像是凶狠的往明雪晗身上扑咬。
  项天歌一出林子,便瞧见这架式,吓的三魂丢了七魄,一个飞身来到明雪晗身边,抡了柴刀就往熊猫脑袋上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