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辰漫漫的心思
  陆锋和邹成轩在客厅里喝着啤酒,磕着瓜子,而辰漫漫,则是在厨房里埋头炒菜。
  胖子指责道:“你说说你,一个大男人,让小女孩干活,你不心疼我都心疼。”
  陆锋鄙夷道:“那你怎么不去帮忙?”
  “我不会啊……”胖子理直气壮,很不客气。
  不过他也明白,辰漫漫的身体十分冰寒,据说是小时候被长时间冻过留下的后遗症。
  陆锋让她多动动,才能缓解发病时候的痛苦。
  给胖子倒了一杯酒,虽然两人是在大学认识的,但也算是陆锋唯一的好友。
  胖子是个有钱人,穿得也很体面,略胖的脸颊还是有些英俊,如果愿意减肥的话,那就是一个高富帅,迷倒万千少女。
  胖子脸上喜气洋洋,嘴角上扬,一口喝光啤酒,麻溜的剥开几粒花生丢到嘴里,忽然开口:“疯子,我最近找到人生知己了,你猜猜是谁?”
  “谁?”
  “钱雪啊!我们学校的大美女,好像和你那未婚妻郑秀儿是好友。”胖子嘿嘿笑着,一脸幸福。
  陆锋一愣。
  钱雪他见过,虽然漂亮,但陆锋总觉得,有些爱财,努力想要挤进上流社会。
  她只是一般人家,可好几次郑秀儿的朋友聚会,钱雪就有意无意出现,最后就成了胖子口中的朋友。
  “胖子,你不是一直不喜欢有虚荣心的女生吗,怎么会看上她?”作为朋友,陆锋还是会直白一些。
  胖子用手直接摸了一把嘴,瞪着小眼睛道:“疯子,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小雪可不是一般的女生。”
  “我也怕女生看上我是因为我的钱,所以最近,我都没开法拉利了,整了辆几十万的奥迪,手表也只带几万块的,我们第一次去吃饭,两人加在一起,才吃了一千多,我还怕小雪会嫌弃我这个穷人。”
  “没想到,我刚一表白,她立刻就答应了。”
  “疯子,看到没有,这种女生,不为名利,爱的只是我的人。”
  “我觉得找到了人生知己。”胖子一脸自我陶醉。
  “咳咳咳!”
  陆锋直接被啤酒呛到了。
  知己你个头!
  他现在终于明白,这二货想象中的穷人,恐怕也就这样子了。
  陆锋很想说,如果胖子是开着法拉利约会,估计那钱雪现在该跟他去领结婚证了,说不定明年就能当爹了。
  “诶,你明天早上有空吗,陪我一起去见见小雪呗,我还让她约了她闺蜜一起过来。”
  胖子咧嘴,认真说道。
  “就在我们学校边上的‘有间茶馆’,可有名气了,暑假的时候才开的,据说老板娘是个火辣的大美女。”
  陆锋正要拒绝,但看到胖子殷切的眼神,只能无奈答应。
  “行。”
  胖子看了一眼忙碌的辰漫漫,压低声音道:“疯子,你这样对咱妹子可不行啊,必须要打扮啊,还有那头发,也得找个理发师修一下,她是女生,又不是男生这么随便。”
  “这样下去,妹儿迟早要砸在你手里。”
  “吃你的去吧,多事!”陆锋把一个苹果塞到胖子口中。
  胖子咬了一口,声音更低了,凝重道:“疯子,不是哥们我多管闲事,陆叔叔出事后,我便一直在帮你查着。”
  “最近查到一个人头上,虽说那人要害的,是郑老爷子,可毕竟害死了陆叔叔。”
  陆锋安静听着,脸上的表情始终不变,可胖子打了个哆嗦。
  “谁?”依然言简意赅。
  “莫顿庄园。”胖子道出了四个字,“莫顿庄园,想要和郑家合作,但郑老爷子不肯,而且为此,还将自己的孙女借机许配给了你,为的就是表明态度。”
  “郑老爷子最近不是生病了吗,我觉得,很有可能是莫顿庄园搞得鬼。”
  莫顿庄园吗?
  陆锋眼神暗沉,这个天北市的庞然大物,像是一座厚厚的大山,压在他的面前。
  哪怕他成为修士,依然知道这是个庞然大物,除非自己的修为达到以一抵万的境界。
  而且,以莫顿庄园的实力,也许也认识修士,自己贸然去讨说法,显然是不明智的。
  “疯子,你不要冲动,如果真要帮忙,我可以让我爸……”
  “胖子,这事你不用管。”陆锋打断,“还有不要跟漫漫说。”
  天边的夕阳只留下一线,血红血红的,残余的阳光,像剑一样刺破窗户射进来。
  胖子如坐针毡,好在辰漫漫来了。
  辰漫漫炖了一盆牛肉,令人垂涎三尺的香味萦绕在小小的屋子里。
  陆锋和胖子大块朵硕。
  辰漫漫安静的坐在一边,只是吃了一些,她的胃口向来不大。
  她其实并不难看,除了蜡黄瘦小一点,五官倒也精致,一双漂亮的黑眼睛,不断看向陆锋。
  等两个男生吃完出去,辰漫漫又开始收拾碗筷、扫地拖地、擦桌子,清洗卫生间。
  额头渗出汗珠,小小的脸上满是认真,一丝不苟。
  一切做完,她感到体内热乎了一点,脸上多出了一丝红润,竟然有些好看。
  辰漫漫往窗户外看了看,见陆锋没有回来的迹象,便小心翼翼来到客厅沙发边,小手从沙发下面掏出她事先放在下面的手机。
  走进自己的房间,关了门,辰漫漫打开手机,播放录音。
  前面,是胖子叽叽喳喳的声音。
  后面声音小了一些。
  “害死陆叔叔的,是莫顿庄园……”
  “……”
  “这件事情,你就不要告诉漫漫了。”
  录音很小,辰漫漫将耳朵贴在手机上才听得清。
  听完后,她如释重负。
  还好自己没有被再一次抛弃,这个家里,也没有人讨厌自己。
  她不是灾星啊。
  嘴角终于露出浅浅的笑容,辰慢慢坐在椅子上,双脚晃荡着。
  只不过她的眉头很快紧皱,就像纠结在一起的线团。
  “莫顿庄园害死了陆叔叔,陆锋这小子,千万不要冲动啊。”
  她好不容易才有个家,好不容易,又有了个牵挂的人。
  辰漫漫将手机收好,又看向桌上的香囊,红色的香囊,像是那一夜流的血,黑红色的鲜血,在冰天雪地里,如瘟疫一般蔓延开来。
  她眼中有恐惧,有不舍,有愤怒,也有悲伤。
  那根本不像一双少女的眼睛,仿佛经历了世间一切沧桑。
  “终有一天,我会回去的。”少女暗暗下定决心。
  她看着桌子上的镜子,骨瘦如柴,确实不太好看,难怪被陆锋和邹胖子嫌弃。
  撩开厚厚的刘海,额头上有一块疤痕,硬币大小,像是被烫伤一样,深深烙印在她身上,永远挥之不去。
  ……
  “漫漫,你自己呆在家里看书,记得喝药,有事找包婆婆,我和你胖哥先出去了。”
  陆锋敲了敲房门,里面的人“恩”了一声。
  他知道自家小妹性格古怪,也想过让她多交些朋友,可一直拗不过来。
  不过至少不会出乱子。
  窗外的阳光明媚,街巷里的早餐铺散发着热腾腾的香气。
  包婆婆的大白鹅,依然在欺负隔壁的狼狗。
  住在他楼下的瞎子披着道袍,又出去算命了。
  陆锋喜欢这样温馨的场面。
  来到大学附近,陆锋很快就找到了那茶馆。
  茶馆很大,却也精致,有些古典的装饰营造出一种高雅的氛围。
  仿佛置身于高山流水之间。
  虽然是开在大学城附近,可消费颇高,一般学生消费不起,不过依然有不少人。
  “疯子,这里!”
  胖子招呼道,今天还打了个发蜡,锃亮锃亮的。
  陆锋一眼望去,只见在胖子身边,有两位女生,其中白衣服的是钱雪,另外一位涂抹着口红的,穿着高跟鞋的,倒没见过。
  胖子搂住陆锋的肩膀,笑道:“给你们介绍一下,我最好的哥们,学霸陆锋,人称疯子。”
  “这是我女朋友,你认识的。”
  “还有这位,小雪的闺蜜,刘以柔。”
  胖子朝着陆锋使眼色,“怎么样,很漂亮吧,小雪的朋友,一定也不是虚荣的人,不会看不起你穷的。”
  陆锋心道那可不一定。
  不过依旧绅士地伸出手:“陆锋,幸会。”
  刘以柔面带微笑的打量了一番陆锋,而后假模假样道:“不好意思,我这人有洁癖,就不跟你握手了。”
  她长得不错,眼光自然极高,原本还兴致匆匆的跑过来,以为是个高富帅,结果是个土鳖。
  钱雪有听过陆锋的传闻,不过她和郑秀儿只是表面上的朋友,倒也不知道具体情况,所以一时间没想到那去。
  见自己闺蜜有些失望,她打圆场道:“陆同学你好,在学校一直听说你学霸的名头,最近在做什么?”
  陆锋咧嘴,看似开玩笑道:“主业修仙,副业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