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市偶遇
与苏氏和沈采薇不同,沈正榕一直很淡定:“娘,二姐,你们就别瞎担心啦!四娘不是说了么?她设法尽快捞出大姐的。既然四娘都这么说了,大姐就一定能够回来的!”
沈正榕本就很信任沈采萱,经历了昨晚,亲眼见识过了她的神奇操作,越发蜜汁信任她。
从皇宫捞人……
这,这难度也太大了吧?简直超乎想象好伐!
纵然沈采萱手段超凡,怕也做不到吧?
说实在的,沈采薇内心深处并不相信沈采萱真能够救出沈采芝。
然而,倘若沈采萱救不出人,沈采薇就更加救不出了。
在营救沈采芝一事上,沈采薇无能为力,别无他法,只得选择相信。
沈采薇不想让苏氏无谓的担心,便扯出一抹笑容来,点头道:“刚刚是我想左了,有四娘在,大姐一定可以平安无事的归家的。”
说罢,沈采薇行若无事的取出两串钱,递给沈世华:“爹,这钱你拿着,咱这就去买东西。早点买完东西,早点拜访何家人,咱也好早点回客栈。”
沈采薇其实是想找沈采萱问策,这才急着回客栈。
沈世华却误以为沈采薇是困了,急着回客栈补觉。
沈世华不想太过耽误女儿歇息,便不再耽搁,赶紧领着妻儿前往附近的小集市。
棚户区附近的小集市上,自然没有什么上档次的东西。
别说做工精致的细点了,就连红糖的踪影都很难寻觅。
沈世华等人一连问了好几个摊位,这才好不容易买到了一斤红糖——他们倒是想买两斤呢,但是人家摊主做的是小本买卖,手头上就只有一斤的货。
“算了算了,就别指望能在这儿买到什么金贵的东西了。”沈世华不想在买东西上面耗费太多时间,环顾四周之后,便提议道,“依我看,再买两只鸡、两条鱼和两斤肉,凑成四样,就齐活了。”
“别的还好,肉就算了吧。要知道,与红糖、活鸡和活鱼不同,肉很难存得住。”苏氏是苦过来的,又几乎每日都在厨房里忙活,很懂得贫苦人家的生活习惯,“虽然与何家老太太接触不深,可我看得出来,她老人家是个俭省的。以她老人家的性情,送给她家两斤肉,她必定不舍得一顿全吃了,多半会今天割二两,明天割二两,省着慢慢吃。冬天倒还罢了,这么热的天,要依这种吃法,搞不好会吃坏肚子的。要是真吃坏了肚子,咱可就好心办坏事了。”
“孩子他娘,你说的在理。”沈世华赞同的点点头,“稳妥起见,还是别送肉了,送些其他的吧。只是,改送什么合适呢?”
“那就改送布吧!”沈正榕指向前面一个出售土布的摊位,“我记得何家人的衣裳都破破烂烂的,料想他们家应该蛮缺布的。送礼嘛,就应该缺啥送啥,送布最合适不过了。”
“行,咱就送布!”沈世华一锤定音。
布料什么的,沈世华一窍不通,且那卖布的摊位前面聚集了好些个大姑娘小媳妇,他一个大老爷们不方便往那儿凑,便让苏氏和沈采薇前去挑选,他自己与沈正榕则留在了原地。
忽而,沈正榕扯了扯沈世华的衣袖,指着不远处的一个青衣妇人,问道:“爹,你觉不觉得,那个婶子长得特别像大姑?”
“长得特别像你大姑?嗐,哪有那么巧的事儿?依我看,你是惦记你大姑了,看到个年纪差不多的,就觉得特别像她吧!”沈世华笑着摸了摸沈正榕的小脑袋,这才顺着沈正榕手指的方向一看,顿时愣住了……
她,她,她真的长得特别像他大姐诶!
不对,不对,与其说她长得像他大姐,倒不如说她长得像他二堂姐——俩人就像一个模子印出来似的。
哎哟喂,什么像?
她,她,她分明就是啊!
沈世华看了又看,当他看到那青衣妇人眼尾下方的朱红色泪痣,猛然醒悟,那妇人不是别人,就是自己多年未见的二堂姐沈月如——也就是沈寿山和林氏的二女儿。
自家前两天还在托郑永维四处打听沈寿山一家的下落呢,没承想,竟然在这儿偶遇沈月如。
这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沈世华又惊又喜,当即就要上前与沈月如相认。
万万没想到的是,就在这时,有人平地一声吼:“有小偷啊!大伙儿快帮忙抓小偷啊!”
伴随着这一声吼,就有两个人一前一后的在集市上你追我赶起来,紧接着,整个集市都乱套了,几乎成了一锅粥。
等到一切恢复正常,沈世华再也找不着沈月如了。
好嘛,空欢喜一场。
此时此刻,沈世华的心情别提有多沮丧了。
沈采薇了解过来龙去脉之后,劝慰道:“既然是在这集市上看见堂姑的,这就说明堂姑他们就住在这附近。咱到附近打听打听,多半就能够找到堂姑他们了。”
沈采薇的设想不错,换做别处,多半能够如愿找到要找的人。
可惜的是,这一带是棚户区,鱼龙混杂不说,人口流动还特别频繁,很多左邻右舍别说经常走动了,甚至连声招呼都没打过,相互之间陌生得很。
沈世华等人在这一带打听了一圈,都没打听到沈寿山一家的消息。
没奈何,只得暂时放下此事,先去拜访何家人。
何家一家四口,祖母领着两个孙子和一个孙女共同生活。
祖母何周氏和孙女何秀玉只能接点浆洗、缝补衣裳的活计,赚取极少量的银钱。
小孙子何志斌在当铺里当学徒,尚未出师,压根儿赚不到钱。
惟有大孙子何志祥,靠在码头上给人卖死力气,能够正儿八经的赚到些钱。
但他这收入毫无保障,时有时无——走运的话,一连好几天都能接到活儿,每天都能赚上个二三十文;不走运的话,一连好些天都接不到活儿,天天零收入。
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可想而知,何家的日子过得极为拮据,吃不饱穿不暖——这就是何家的日常。
沈正榕本就很信任沈采萱,经历了昨晚,亲眼见识过了她的神奇操作,越发蜜汁信任她。
从皇宫捞人……
这,这难度也太大了吧?简直超乎想象好伐!
纵然沈采萱手段超凡,怕也做不到吧?
说实在的,沈采薇内心深处并不相信沈采萱真能够救出沈采芝。
然而,倘若沈采萱救不出人,沈采薇就更加救不出了。
在营救沈采芝一事上,沈采薇无能为力,别无他法,只得选择相信。
沈采薇不想让苏氏无谓的担心,便扯出一抹笑容来,点头道:“刚刚是我想左了,有四娘在,大姐一定可以平安无事的归家的。”
说罢,沈采薇行若无事的取出两串钱,递给沈世华:“爹,这钱你拿着,咱这就去买东西。早点买完东西,早点拜访何家人,咱也好早点回客栈。”
沈采薇其实是想找沈采萱问策,这才急着回客栈。
沈世华却误以为沈采薇是困了,急着回客栈补觉。
沈世华不想太过耽误女儿歇息,便不再耽搁,赶紧领着妻儿前往附近的小集市。
棚户区附近的小集市上,自然没有什么上档次的东西。
别说做工精致的细点了,就连红糖的踪影都很难寻觅。
沈世华等人一连问了好几个摊位,这才好不容易买到了一斤红糖——他们倒是想买两斤呢,但是人家摊主做的是小本买卖,手头上就只有一斤的货。
“算了算了,就别指望能在这儿买到什么金贵的东西了。”沈世华不想在买东西上面耗费太多时间,环顾四周之后,便提议道,“依我看,再买两只鸡、两条鱼和两斤肉,凑成四样,就齐活了。”
“别的还好,肉就算了吧。要知道,与红糖、活鸡和活鱼不同,肉很难存得住。”苏氏是苦过来的,又几乎每日都在厨房里忙活,很懂得贫苦人家的生活习惯,“虽然与何家老太太接触不深,可我看得出来,她老人家是个俭省的。以她老人家的性情,送给她家两斤肉,她必定不舍得一顿全吃了,多半会今天割二两,明天割二两,省着慢慢吃。冬天倒还罢了,这么热的天,要依这种吃法,搞不好会吃坏肚子的。要是真吃坏了肚子,咱可就好心办坏事了。”
“孩子他娘,你说的在理。”沈世华赞同的点点头,“稳妥起见,还是别送肉了,送些其他的吧。只是,改送什么合适呢?”
“那就改送布吧!”沈正榕指向前面一个出售土布的摊位,“我记得何家人的衣裳都破破烂烂的,料想他们家应该蛮缺布的。送礼嘛,就应该缺啥送啥,送布最合适不过了。”
“行,咱就送布!”沈世华一锤定音。
布料什么的,沈世华一窍不通,且那卖布的摊位前面聚集了好些个大姑娘小媳妇,他一个大老爷们不方便往那儿凑,便让苏氏和沈采薇前去挑选,他自己与沈正榕则留在了原地。
忽而,沈正榕扯了扯沈世华的衣袖,指着不远处的一个青衣妇人,问道:“爹,你觉不觉得,那个婶子长得特别像大姑?”
“长得特别像你大姑?嗐,哪有那么巧的事儿?依我看,你是惦记你大姑了,看到个年纪差不多的,就觉得特别像她吧!”沈世华笑着摸了摸沈正榕的小脑袋,这才顺着沈正榕手指的方向一看,顿时愣住了……
她,她,她真的长得特别像他大姐诶!
不对,不对,与其说她长得像他大姐,倒不如说她长得像他二堂姐——俩人就像一个模子印出来似的。
哎哟喂,什么像?
她,她,她分明就是啊!
沈世华看了又看,当他看到那青衣妇人眼尾下方的朱红色泪痣,猛然醒悟,那妇人不是别人,就是自己多年未见的二堂姐沈月如——也就是沈寿山和林氏的二女儿。
自家前两天还在托郑永维四处打听沈寿山一家的下落呢,没承想,竟然在这儿偶遇沈月如。
这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沈世华又惊又喜,当即就要上前与沈月如相认。
万万没想到的是,就在这时,有人平地一声吼:“有小偷啊!大伙儿快帮忙抓小偷啊!”
伴随着这一声吼,就有两个人一前一后的在集市上你追我赶起来,紧接着,整个集市都乱套了,几乎成了一锅粥。
等到一切恢复正常,沈世华再也找不着沈月如了。
好嘛,空欢喜一场。
此时此刻,沈世华的心情别提有多沮丧了。
沈采薇了解过来龙去脉之后,劝慰道:“既然是在这集市上看见堂姑的,这就说明堂姑他们就住在这附近。咱到附近打听打听,多半就能够找到堂姑他们了。”
沈采薇的设想不错,换做别处,多半能够如愿找到要找的人。
可惜的是,这一带是棚户区,鱼龙混杂不说,人口流动还特别频繁,很多左邻右舍别说经常走动了,甚至连声招呼都没打过,相互之间陌生得很。
沈世华等人在这一带打听了一圈,都没打听到沈寿山一家的消息。
没奈何,只得暂时放下此事,先去拜访何家人。
何家一家四口,祖母领着两个孙子和一个孙女共同生活。
祖母何周氏和孙女何秀玉只能接点浆洗、缝补衣裳的活计,赚取极少量的银钱。
小孙子何志斌在当铺里当学徒,尚未出师,压根儿赚不到钱。
惟有大孙子何志祥,靠在码头上给人卖死力气,能够正儿八经的赚到些钱。
但他这收入毫无保障,时有时无——走运的话,一连好几天都能接到活儿,每天都能赚上个二三十文;不走运的话,一连好些天都接不到活儿,天天零收入。
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可想而知,何家的日子过得极为拮据,吃不饱穿不暖——这就是何家的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