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章准备一下,回老宅吃晚饭
如果重生的日子能够往前在提半个月,她跟迟景笙连婚都不用结!
刚一想,下一秒就觉得自己太过贪心,老天爷已经很善待她了!她不该在有丝丝的怨想。
现在,她要好好的完成学业,然后找到工作,在发生悲剧的第五年成为金牌律师,能跟迟瑞年抗衡的段位。
就算是白灵儿使坏,她也有能力扭转乾坤。
一切准备就绪就等明天去学校报到。
拿出随身携带的小白兔玩偶挂件,可爱的小东西是她的最爱,她记事的时候就跟着她。
当初是一对,一只穿着粉色肚兜的女兔兔,她叫它妞妞,一只穿着蓝色肚兜的男兔兔,她叫它贝贝。
那只男兔兔贝贝被她送人了,因为十岁意外落水,好多之前的记忆都变得模糊不清,送了谁她一直想不起来,只盈盈记得那个大男孩很不快乐,坐在一颗大树下充满了孤独的味道。
记得最清楚的是那个大男孩有一双褐色的特别好看的眼睛。
跟迟景笙的眼睛很像。
忽然裂开嘴笑了,怎么可能是他,他那么优秀的人,小时候也该是众星捧月的吧!怎么会孤独呢!
轻轻的摇晃着手里的小白兔挂件,水漾的大眼睛里荡着笑意。
“妞妞,有我陪着你,应该不孤单吧?会不会想到贝贝呢?明天我们就要去学校学习了,你也要认真的听课呦!以后,你就是一只懂法律的兔子了...”
迟景笙经过主卧室的时候,透过半敞开的门看到躺在床上的木宝宝,扬着一只手,晃着小兔子挂件,声音甜甜的跟它聊着天。
褐色的眼瞳微颤了一下,菲薄的嘴角扬起深深的弧度。
“叩...”
不轻不重的敲门声响起。
正在跟妞妞畅聊的木宝宝立刻闭嘴,侧头,看到站在门口没有进门意思的迟景笙。
连忙坐起身。
准备下床的时候听到磁性的声音。
“准备一下,回老宅吃晚饭。”
听到老宅两个字,木宝宝的穿拖鞋的动作微顿了一下,等她抬头看向门口的时候,迟景笙已经离开。
忍不住轻笑了一声,赫赫有名的迟大律师被迫捆绑了婚姻,心里应该特别窝火吧!
只是他的素质真高,从来没有因为这事为难过她。
至于为什么一直不同意离婚,木宝宝想,他应该是顾忌的太多吧!
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自己,下楼。
坐在客厅看报纸的迟景笙听到脚步声,抬头,看到穿着简单款白色体恤,一条浅色牛仔裤,妆容浅浅几乎没有上妆的木宝宝。
褐色的眼眸深了几分,低头,目光落向手里的报纸。
“最多半个小时的装扮时间,多一秒不等。”
泠然的声音响起,带着几分警告的味道。
木宝宝这才想起,重生前,她最喜欢去迟家老宅吃饭,因为迟瑞年住在那,不顾迟瑞年的冷意相对,隔三差五的要去一趟。
以前只要是见迟瑞年,她总是要精心刻意的一番打扮,穿着颜色晃眼,妆容更是刺眼,她觉着那样可以跟妆容精致的白灵儿媲美。
心里不免感叹,看来,迟景笙还是挺了解以前的她。
走过去,在离他一米的位置站定。
“我已经好了,我们现在就可以走了。”
刚一想,下一秒就觉得自己太过贪心,老天爷已经很善待她了!她不该在有丝丝的怨想。
现在,她要好好的完成学业,然后找到工作,在发生悲剧的第五年成为金牌律师,能跟迟瑞年抗衡的段位。
就算是白灵儿使坏,她也有能力扭转乾坤。
一切准备就绪就等明天去学校报到。
拿出随身携带的小白兔玩偶挂件,可爱的小东西是她的最爱,她记事的时候就跟着她。
当初是一对,一只穿着粉色肚兜的女兔兔,她叫它妞妞,一只穿着蓝色肚兜的男兔兔,她叫它贝贝。
那只男兔兔贝贝被她送人了,因为十岁意外落水,好多之前的记忆都变得模糊不清,送了谁她一直想不起来,只盈盈记得那个大男孩很不快乐,坐在一颗大树下充满了孤独的味道。
记得最清楚的是那个大男孩有一双褐色的特别好看的眼睛。
跟迟景笙的眼睛很像。
忽然裂开嘴笑了,怎么可能是他,他那么优秀的人,小时候也该是众星捧月的吧!怎么会孤独呢!
轻轻的摇晃着手里的小白兔挂件,水漾的大眼睛里荡着笑意。
“妞妞,有我陪着你,应该不孤单吧?会不会想到贝贝呢?明天我们就要去学校学习了,你也要认真的听课呦!以后,你就是一只懂法律的兔子了...”
迟景笙经过主卧室的时候,透过半敞开的门看到躺在床上的木宝宝,扬着一只手,晃着小兔子挂件,声音甜甜的跟它聊着天。
褐色的眼瞳微颤了一下,菲薄的嘴角扬起深深的弧度。
“叩...”
不轻不重的敲门声响起。
正在跟妞妞畅聊的木宝宝立刻闭嘴,侧头,看到站在门口没有进门意思的迟景笙。
连忙坐起身。
准备下床的时候听到磁性的声音。
“准备一下,回老宅吃晚饭。”
听到老宅两个字,木宝宝的穿拖鞋的动作微顿了一下,等她抬头看向门口的时候,迟景笙已经离开。
忍不住轻笑了一声,赫赫有名的迟大律师被迫捆绑了婚姻,心里应该特别窝火吧!
只是他的素质真高,从来没有因为这事为难过她。
至于为什么一直不同意离婚,木宝宝想,他应该是顾忌的太多吧!
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自己,下楼。
坐在客厅看报纸的迟景笙听到脚步声,抬头,看到穿着简单款白色体恤,一条浅色牛仔裤,妆容浅浅几乎没有上妆的木宝宝。
褐色的眼眸深了几分,低头,目光落向手里的报纸。
“最多半个小时的装扮时间,多一秒不等。”
泠然的声音响起,带着几分警告的味道。
木宝宝这才想起,重生前,她最喜欢去迟家老宅吃饭,因为迟瑞年住在那,不顾迟瑞年的冷意相对,隔三差五的要去一趟。
以前只要是见迟瑞年,她总是要精心刻意的一番打扮,穿着颜色晃眼,妆容更是刺眼,她觉着那样可以跟妆容精致的白灵儿媲美。
心里不免感叹,看来,迟景笙还是挺了解以前的她。
走过去,在离他一米的位置站定。
“我已经好了,我们现在就可以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