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结+番外_分章阅读
斯年也好不到哪去。多年来笼罩在眼前的迷茫似乎被陈之敬拨开了一点,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觉得眼中的世界竟如此开阔。在这样的感官与情绪的刺激下,在心中那股冲动的怂恿下,他做出了平时绝对不会做的举动——在大庭广众之下,用如此危险的姿势,如此迫切的吻眼前的人。
斯年耳朵红得快要滴血,心脏也鼓动着想要从胸腔里跳出来。他想说点什么,却害怕一开口就又做出不合礼的举动;想做点什么打破沉默,却只能看着陈之敬的眼睛发愣。
两人就这样站在跑道上,傻笑地看着对方,直到一名骑师骑马越过他们,清晰地扔下一声——
“啧!”
被单身狗愤怒的咋舌音惊醒,陈之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居然会做出这种傻逼情侣才会做出的傻逼事!
强迫自己移开视线,他右手握拳抵在唇边轻咳了一声,然后冲斯年一偏脑袋:“该给神童洗澡了,一起去?”
斯年不好意思地点点头,和陈之敬一起拉着神童的缰绳往马厩走去。
因二人接吻专门暂停了训练,待他们分开才又继续的骑师,跑过一圈后路过牵着马往马厩去的二人,心里忍不住腹诽道:想牵手就牵!一起牵缰绳不觉得别扭吗?神童脖子都抬不起来了喂!
完全没发现有什么问题的两人,就这么携手进了马厩。卸下神童身上的马鞍,解开绑马腿的绷带,陈之敬安上水管,和斯年一起给低头走了一路的神童洗澡。边洗,陈之敬还边给斯年说了不少养马的知识,听得斯年频频点头。
等给神童洗完澡,做完大保健,陈之敬又领着斯年给神童喂了午饭,瞧着时间差不多了,便带着人往茶室走去。
路上看着又换了一匹马训练的骑师,斯年好奇地问道:“你是怎么想到要开马场的?”
两人第一次见面时聊得很深,虽然刻意回避了个人信息,却把理想苦闷都聊了个遍。斯年自然知道陈之敬当初因家里人反对,放弃了开贸易公司的想法,却不知道他开了马场,而且看起来做得还不错。
因为前男友骑马,受影响的自己也因此喜欢上了马,进而在理想被阻的时候便想养马打发时间……这种大实话当然不能说啊!
陈之敬用马鞭敲了敲腿,笑道:“我大学是在剑桥读的书,那所大学别的不多,英国贵族管够。而在英国,有两项运动最发达,一个是足球,一个便是赛马。贵族们养马、赛马,平民们看马、赌马,我就是跟着贵族同学开始接触马的。”
“你知道一匹冠军马能带给马主人多少收益吗?曼联曾经的教练佛格森爵士,因为一匹马和朋友交恶,最终对簿公堂,难道是因为太爱马了?我那位英国贵族朋友家里有一匹冠军马,在役期间每年仅奖金便能带给他的家族上亿英镑的收入,退役后配种费一次几十万英镑。”
“虽然我一开始养马并不是冲着钱去的,否则也不会以培育温血马为主,但也不可否认当初决定开马场有这个的因素影响。当时我对未来的规划被完全打乱,根本不知道要干嘛。不能开公司,也不能进父亲的公司,在英国苦读好几年,却无法一展所长,那滋味可不好受。”
陈之敬苦笑一声,转身看着斯年,一边倒退着走,一边伸开手,似乎要拥抱整个马场:“这个时候我就想到了在英国看过的赛马比赛,在朋友家亲手照顾过的马,我总得给自己找点事做,给自己找个精神寄托。而有什么比亲手培育的马儿站在领奖台后,身披荣耀更值得人期待的吗?”
说到这,他故意眨眨眼,露出一副奸商的面孔说道:“而且它们还会为我带来丰厚的回报。”
斯年看着眼前这位似乎浑身上下都在闪闪发光的人,忍不住伸手拉住他的手,微笑道:“就像你说的,如果你是为了钱,就该去培育热血马,而不是以温血马为主。”毕竟能卖出天价的,几乎都是竞速专用的热血马,温血马虽然也价值不菲,但相比动辄几十上百万的热血马可要便宜得多。
“那是因为我更喜欢马术而不是赛马……”陈之敬说着,低头看向两人牵在一起的手。
本意是害怕陈之敬倒着走不看路而跌倒,可被这么刻意的一看,就平添了几分暧昧。斯年红着耳朵想松手,却被陈之敬反手一扣,用十指交握的动作把人拉进了走廊。
“走吧,快开饭了。”背对着斯年的陈之敬笑得一脸淫|荡,恨不得马上飞上二楼,以秋风扫落叶的姿势横扫餐桌,接着就能顺理成章的饱暖思淫|欲了!
陈之敬在马场的休息室是一个套间,客厅和餐厅连在一起,卧室和浴室相通,整体为极简主义风,很有未来感。
拉着斯年进门后陈之敬就直奔餐桌,此时白色的桌子上只放了一个砂锅,被电磁炉小火煨着。一揭开锅盖,胡椒的香味便扑鼻而来,猪肚在白色汤水中起起浮浮,正是斯年那三道养胃汤之一的胡椒猪肚汤。
斯年看着汤发愣,好不容易恢复正常肤色的耳朵又开始充血,陈之敬暗笑着拿起放在砂锅旁的小碗,盛了一碗汤放在斯年面前。
“吃饭前先喝碗汤,养养胃。”
说完,他走到门口,按下呼叫器通知厨房可以上菜了。等他转过身,斯年已经坐在餐桌后低头喝汤,而他身边的空位上摆着一碗已经盛好的汤。
看着还冒着热气的汤,陈之敬又觉得高兴又有点害羞。刚才他给斯年盛汤的举动其实带点揶揄的成分,他就喜欢看斯年不好意思的样子,觉得特别可爱,勾得他心痒痒。
可轮到斯年给他盛汤时,除了在父母家里,鲜少尝到这种烟火气的陈之敬就有点招架不住了。
我是白痴吗?不过就是盛个汤而已,高兴个屁啊!把躁动的小心脏使劲摁回原位,陈之敬坐在斯年身边,小心翼翼地端起汤碗,倍感珍惜地喝了一口。
真他妈鲜!好喝!
两人喝完一碗汤,送菜的服务员也敲响了房门。很快不大的餐桌上就摆满了珍馐美味,看得斯年连声道:“太多了,就我们两个吃得完吗?”
要不是怀着不可告人的心思,还想把人带到心悦吃“满汉全席”的陈之敬财大气粗地一摆手:“先吃再说,不行晚上继续!”
斯年无奈地笑笑,在陈之敬的催促下拿起了筷子。
陈之敬和斯年家里都没有食不言的规矩,两人边吃边聊,吃得十分高兴。由于早饭吃得确实有点晚,大多数时候都是陈之敬在说,斯年边吃边听,时不时问上一、两个问题,接几句话,倒是比以前要善谈得多。
随着时间的推移,陈之敬一边讲着自己巡视酒店的趣事,一边有一筷子没一筷子的夹着菜,心里越来越着急。怎么还没吃完啊?春宵一刻值千金啊!
正想着呢,斯年终于放下了筷子。可还没等陈之敬拿出早就准备好的调情台词,英挺帅气的男人摸着自己的胃,耳朵微微发红,十分害羞地说道:“不知不觉就吃多了……”
“……”陈之敬看看几乎被扫荡一空的盘子,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显摆个屁!可再恨,有些话也不得不说,“……胃很难受吗?要不要看医生?马场有一个骨科大夫常驻,虽然是外科医生,但也能看点小病。”
斯年耳朵红得快要滴血,心脏也鼓动着想要从胸腔里跳出来。他想说点什么,却害怕一开口就又做出不合礼的举动;想做点什么打破沉默,却只能看着陈之敬的眼睛发愣。
两人就这样站在跑道上,傻笑地看着对方,直到一名骑师骑马越过他们,清晰地扔下一声——
“啧!”
被单身狗愤怒的咋舌音惊醒,陈之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居然会做出这种傻逼情侣才会做出的傻逼事!
强迫自己移开视线,他右手握拳抵在唇边轻咳了一声,然后冲斯年一偏脑袋:“该给神童洗澡了,一起去?”
斯年不好意思地点点头,和陈之敬一起拉着神童的缰绳往马厩走去。
因二人接吻专门暂停了训练,待他们分开才又继续的骑师,跑过一圈后路过牵着马往马厩去的二人,心里忍不住腹诽道:想牵手就牵!一起牵缰绳不觉得别扭吗?神童脖子都抬不起来了喂!
完全没发现有什么问题的两人,就这么携手进了马厩。卸下神童身上的马鞍,解开绑马腿的绷带,陈之敬安上水管,和斯年一起给低头走了一路的神童洗澡。边洗,陈之敬还边给斯年说了不少养马的知识,听得斯年频频点头。
等给神童洗完澡,做完大保健,陈之敬又领着斯年给神童喂了午饭,瞧着时间差不多了,便带着人往茶室走去。
路上看着又换了一匹马训练的骑师,斯年好奇地问道:“你是怎么想到要开马场的?”
两人第一次见面时聊得很深,虽然刻意回避了个人信息,却把理想苦闷都聊了个遍。斯年自然知道陈之敬当初因家里人反对,放弃了开贸易公司的想法,却不知道他开了马场,而且看起来做得还不错。
因为前男友骑马,受影响的自己也因此喜欢上了马,进而在理想被阻的时候便想养马打发时间……这种大实话当然不能说啊!
陈之敬用马鞭敲了敲腿,笑道:“我大学是在剑桥读的书,那所大学别的不多,英国贵族管够。而在英国,有两项运动最发达,一个是足球,一个便是赛马。贵族们养马、赛马,平民们看马、赌马,我就是跟着贵族同学开始接触马的。”
“你知道一匹冠军马能带给马主人多少收益吗?曼联曾经的教练佛格森爵士,因为一匹马和朋友交恶,最终对簿公堂,难道是因为太爱马了?我那位英国贵族朋友家里有一匹冠军马,在役期间每年仅奖金便能带给他的家族上亿英镑的收入,退役后配种费一次几十万英镑。”
“虽然我一开始养马并不是冲着钱去的,否则也不会以培育温血马为主,但也不可否认当初决定开马场有这个的因素影响。当时我对未来的规划被完全打乱,根本不知道要干嘛。不能开公司,也不能进父亲的公司,在英国苦读好几年,却无法一展所长,那滋味可不好受。”
陈之敬苦笑一声,转身看着斯年,一边倒退着走,一边伸开手,似乎要拥抱整个马场:“这个时候我就想到了在英国看过的赛马比赛,在朋友家亲手照顾过的马,我总得给自己找点事做,给自己找个精神寄托。而有什么比亲手培育的马儿站在领奖台后,身披荣耀更值得人期待的吗?”
说到这,他故意眨眨眼,露出一副奸商的面孔说道:“而且它们还会为我带来丰厚的回报。”
斯年看着眼前这位似乎浑身上下都在闪闪发光的人,忍不住伸手拉住他的手,微笑道:“就像你说的,如果你是为了钱,就该去培育热血马,而不是以温血马为主。”毕竟能卖出天价的,几乎都是竞速专用的热血马,温血马虽然也价值不菲,但相比动辄几十上百万的热血马可要便宜得多。
“那是因为我更喜欢马术而不是赛马……”陈之敬说着,低头看向两人牵在一起的手。
本意是害怕陈之敬倒着走不看路而跌倒,可被这么刻意的一看,就平添了几分暧昧。斯年红着耳朵想松手,却被陈之敬反手一扣,用十指交握的动作把人拉进了走廊。
“走吧,快开饭了。”背对着斯年的陈之敬笑得一脸淫|荡,恨不得马上飞上二楼,以秋风扫落叶的姿势横扫餐桌,接着就能顺理成章的饱暖思淫|欲了!
陈之敬在马场的休息室是一个套间,客厅和餐厅连在一起,卧室和浴室相通,整体为极简主义风,很有未来感。
拉着斯年进门后陈之敬就直奔餐桌,此时白色的桌子上只放了一个砂锅,被电磁炉小火煨着。一揭开锅盖,胡椒的香味便扑鼻而来,猪肚在白色汤水中起起浮浮,正是斯年那三道养胃汤之一的胡椒猪肚汤。
斯年看着汤发愣,好不容易恢复正常肤色的耳朵又开始充血,陈之敬暗笑着拿起放在砂锅旁的小碗,盛了一碗汤放在斯年面前。
“吃饭前先喝碗汤,养养胃。”
说完,他走到门口,按下呼叫器通知厨房可以上菜了。等他转过身,斯年已经坐在餐桌后低头喝汤,而他身边的空位上摆着一碗已经盛好的汤。
看着还冒着热气的汤,陈之敬又觉得高兴又有点害羞。刚才他给斯年盛汤的举动其实带点揶揄的成分,他就喜欢看斯年不好意思的样子,觉得特别可爱,勾得他心痒痒。
可轮到斯年给他盛汤时,除了在父母家里,鲜少尝到这种烟火气的陈之敬就有点招架不住了。
我是白痴吗?不过就是盛个汤而已,高兴个屁啊!把躁动的小心脏使劲摁回原位,陈之敬坐在斯年身边,小心翼翼地端起汤碗,倍感珍惜地喝了一口。
真他妈鲜!好喝!
两人喝完一碗汤,送菜的服务员也敲响了房门。很快不大的餐桌上就摆满了珍馐美味,看得斯年连声道:“太多了,就我们两个吃得完吗?”
要不是怀着不可告人的心思,还想把人带到心悦吃“满汉全席”的陈之敬财大气粗地一摆手:“先吃再说,不行晚上继续!”
斯年无奈地笑笑,在陈之敬的催促下拿起了筷子。
陈之敬和斯年家里都没有食不言的规矩,两人边吃边聊,吃得十分高兴。由于早饭吃得确实有点晚,大多数时候都是陈之敬在说,斯年边吃边听,时不时问上一、两个问题,接几句话,倒是比以前要善谈得多。
随着时间的推移,陈之敬一边讲着自己巡视酒店的趣事,一边有一筷子没一筷子的夹着菜,心里越来越着急。怎么还没吃完啊?春宵一刻值千金啊!
正想着呢,斯年终于放下了筷子。可还没等陈之敬拿出早就准备好的调情台词,英挺帅气的男人摸着自己的胃,耳朵微微发红,十分害羞地说道:“不知不觉就吃多了……”
“……”陈之敬看看几乎被扫荡一空的盘子,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显摆个屁!可再恨,有些话也不得不说,“……胃很难受吗?要不要看医生?马场有一个骨科大夫常驻,虽然是外科医生,但也能看点小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