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魏时彼时还在衙门里头当差,在众人的惊呼声中向窗外望去,那简直是……密集恐惧症都要犯了。
  慌着把窗户关上,又跟几个同僚,手忙脚乱的把飞进屋子里的蝗虫打死,身上的官服都已经不怎么洁净了。
  主要还是心理上一时接受不了,犯恶心不说,总觉得身上有蝗虫趴着,或者有蝗虫遗留下来的残骸没清理干净。
  总之是恶心又别扭。
  关键是他也没想到,居然真的引起了蝗灾,而且还来得这样快,也不知道家里头怎么样了,夫人、孩子,还有姨娘有没有被吓到。
  蝗虫来的突然,门窗关的不及时,以至于让不少的蝗虫都飞进来了,像魏时他们这样亲自动手上脚弄死蝗虫的官员也不少。
  兵部大多都是武将,上战场杀敌都不怕,更何况是小小的蝗虫,只是这玩意儿着实有些恶心。
  “今儿特殊情况,都先回家去吧,好好休整休整换身衣服。”刘唐作为兵部的领头上司,在跟大皇子商量过后,才通知众人这个决定。
  今儿再呆下去也没心情办差了,又得惦记着家里的老老少少,还不如提前回去呢。
  兵部能这么干,很大一方面的原因也是因为差事真的不多,官员们胆子又大,蝗虫刚从衙门这边离开,谁也不知道街上是什么情况。
  六部当中,论胆子,还是兵部的人大一些。
  同住西城,魏时跟老岳父顺路,这会儿自然是结伴一起走。
  两个人都是骑马过来的,没马车,更没轿子,坐在高头大马上,可以把街上的情形全都收入眼底。
  蝗虫过境,何止是寸草不留那么简单,树皮这玩意儿都吃,没了树叶,又被吃掉了一部分树皮,也不知这些树还能不能活。
  还有摊子上用来盖顶的茅草,也都被吃得七七八八了。
  很难想象,那么点儿小东西,一脚就能踩死的小东西,居然有这么大的杀伤力。
  也不知道,城郊原本就可能没什么收成的庄稼,现在还有没有余留,而这么多的蝗虫,又是从哪儿飞过来的,过境之地,除了京城还有哪儿。
  翁婿俩脸上是如出一辙的凝重,旱灾还不知道要发展到什么程度呢,蝗灾这又来了。
  刘唐原本还担心女婿是一介文人,见了这样的场景会害怕。
  现在看来倒是他想多了,这不还是挺镇定的,听几个下属说,灭蝗虫的时候,女婿可是眼明手快,身手一点儿都不逊色于他们这些武将。
  魏府可就女婿这么一个顶梁柱,剩下的全都是妇孺,魏时能稳得住,他就能放下心来了。
  可想想昨儿刚刚大婚的小儿子,也替这孩子叹气,怎么就这么倒霉呢。
  刘钰也想知道,他怎么就这么倒霉,赶上旱灾,婚礼不能大办了不说,成婚第二日就赶上蝗灾,任谁瞧了也得觉得不是个好兆头。
  菩萨保佑,明儿陪夫人三朝回门,可千万不能再出事儿了。
  还有心思操心运气的,就已经算是幸运的了。
  蝗虫过境,不光是吃了粮食、秸秆、绿叶、树皮……把这些人能吃的、畜生能吃的东西,通通吃了个光,连住处都给人家毁坏了,有的茅草屋连顶都没了,还有的纸窗户,全都被蝗虫给挤坏了。
  小孩子被吓哭,大人脸上愁云惨淡,今年的收成是彻底没指望了,养的鸡羊没了现成的草可吃,总不能把好好的粮食拿出来喂,人都不知道能不能撑过今年去呢,被毁坏了的房子,还得重新修。
  魏时回到府里的时候,也被自家的场景给震了一下,花花草草全都没了,放眼过去,那后花园就是泥土地,瞧着荒凉又落寞。
  正月儿的葡萄架,是被下人精心照养的,哪怕是在旱天,也照样没缺水,枝头早就已经挂满了葡萄,只是还没成熟。
  如今也就只剩下人工搭成的葡萄架了,之前缀满了的葡萄全都没了,叶子没了,藤也没了。
  下人已经在院子里清理打扫了,可也不过是把蝗虫撞坏的地方收拾出来,再敛一敛这些蝗虫们的尸首,想要恢复如初是不太可能了,再来上一年的时间都够呛。
  第105章 一更
  蝗虫来临的时候,夫人和儿子都还在睡午觉,一觉醒来才知道蝗虫过境的事情。
  院子里的变化虽然有些大,但是有下人收拾着,倒还不算可怕。
  姨娘才是被吓着的那个。
  “怎么突然一下子冒出来这么多蝗虫,今年怕是个灾年,还好你们已经从外边回来了,府里头要多备些粮食,没事儿千万别出城,可别像往年一样去庄子上打猎。”
  一想到那黑压压的蝗虫,白姨娘心里头就发怵。
  她活了这么大,还是头一次经历这阵仗,饿极了眼的人什么都能做得出来,京城遭了蝗虫,周边怕是也落不下,还是少出城为好。
  魏时安抚性地拍了拍姨娘的后背,这么一说,他也有些后怕,如果祖母去世推迟几个月的话,这会儿他跟妻儿还是还在外头呢,这样的天灾不至于让他们没命,怕的是人祸。
  “姨娘放心,儿子都明白,朝廷储备了那么多的粮食,就算真的是灾年,也出不了大的纰漏,京城戒备森严,就更出不了什么事儿了。”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还是警醒些为好,你也别每天都骑马去衙门了,坐马车去,到了时间再让他们去接你,这样除了车夫以外,还能再带两个下人。”
  本来还挺严肃的,一听这话,魏时就有些哭笑不得了,何至于此,这才哪到哪。
  朝廷虽然已经派人灌溉农田、预防人祸了,可还没到赈济灾民的时候,由此可见,百姓也还没有到饿肚子的程度。
  人只要有吃的,一般就不会铤而走险。
  不过就像姨娘说的,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作为家里的顶梁柱,魏时还挺珍惜自个儿这条小命的,他要是没了,留下这些老弱妇孺,可怎么存活。
  蝗虫的速度要比人快得多,在京城肆虐了一番的蝗虫,全都跑到北边去了,而南面的信件才陆陆续续传过来。
  蝗虫过境,遭到侵扰的地方要比想象中的大得多,旱灾区大部分都被光顾过了,而旱灾区之外,还有两府受到了袭扰。
  这些蝗虫并非来自一地,而是从多个地方冒出来的,时间相差不多,最终汇成了好几股。
  从京城往北的只是其中一股,而在南边,还有两股大的蝗虫,正在啃食所有能吃的东西。
  各地的官员都已经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衙役都跑到大街上去拍打蝗虫了,对蝗虫恨之入骨的百姓,也都没闲着,尽可能的去驱赶这些东西。
  但是蝗虫的数量实在太多了,繁殖速度又特别快,而且百姓对于蝗虫,大部分都是尽量将其驱赶出自己的领地,很少有人愿意费更多的功夫将其杀死。
  数量多、繁殖快、速度又快,把能吃的东西吃完了就换地方,也难怪南方诸府都拿这些蝗虫没办法。
  受旱灾影响的只是大靖朝的一部分领土,可要是让蝗虫这么吃下去,可就不是一部分的事情了,而且这玩意儿还不光只吃粮食,草皮吃、稻草吃、树皮都吃。
  放任下去的话,百姓不光是今年收不到粮食,取暖住房都成问题,而且还会影响到未来的生活。
  朝廷的重点已经从灌溉农田转移到了治理蝗虫上,这玩意儿不是没有天敌,鸡鸭都能吃,甚至有的飞鸟也吃。
  关键是现在根本就没那么多时间养一大批鸡鸭出来,而且蝗虫这东西行踪不定,总不能让大靖朝遍地都是鸡鸭吧。
  关键还得在人上,大靖朝遍地都是人。
  光靠衙役是不行的,还得是把百姓组织起来。
  朝廷在这方面还是挺大方的,京城这边很快就张布了告示,一百只蝗虫的尸体可换一文钱。
  而被送过来的蝗虫尸体则被集中烧掉。
  其余各地也都张布了告示,奖励措施不同,这也是因地制宜,富庶程度不同,同样是一文钱,代表的意义也是不一样的。
  轰轰烈烈的除蝗运动,很快就在整个大靖朝形成了一股热潮,参与者男女老少都有,尤其是被蝗虫肆虐过的地区,庄稼都已经被毁了,没了秋收,也就没了收入,有精力也有必要投入的捉蝗虫的运动当中去,毕竟这可是能换银钱的。
  而蝗虫的处理,一开始是集中焚烧,后来则演变成了贩卖,再后来朝廷就收不到蝗虫了。
  京城这边一百只蝗虫才给一文钱,其他地方的价格就更低了。
  泱泱大国从来都少不了吃货,令人恨之入骨的蝗虫被搬上了餐桌,烤着吃、炸着吃、煮着吃、蒸着吃,竟还做出了花样。
  不少富裕人家直接出银钱从百姓手中购买蝗虫,价格也要更高一些,而且还有死活之分,活着的蝗虫价格要更贵一点。
  魏时两口子尚在孝期,是不能够吃荤腥的,这等佳肴自然也就跟他们没关系。
  不过就算是能吃,魏时也接受不了这个,他在吃食上一般没什么讲究,动物的内脏也都敢吃,蝗虫这玩意儿它实在是下不了口,哪怕被炸了以后,已经面目全非了,可也知道这是蝗虫,魏时脑子里全是那天在衙门里头拍蝗虫的场景。
  看着别人吃,自己胃里头都翻腾。
  刘钰拿着炸好的蝗虫来,是给小外甥献宝的,姐姐和姐夫没出孝期,可小外甥五个月的孝期已经过了,这等好物,一般人他都不会拿出来与之分享。
  小外甥这不是不一样嘛,娘亲是他亲姐,爹爹是他好友,小家伙自个儿长得又喜人。
  他这才眼巴巴的过来献宝。
  “你赶紧自个儿解决了吧,光是看着,我这胃里就不太舒服,你就别让远哥儿吃了,他一个小孩子不一定能消化得了。”
  闻起来是挺香的,可一想到这是什么东西,就全然没了胃口。
  姐夫一脸嫌弃,姐姐还特意往后退了几步,得,又是俩没眼光的,跟爹娘和兄长们一样‘以貌取人’,蝗虫长得丑,但是一点都不妨碍人家尝起来美味。
  瞧着还不怎么会表达的小外甥,刘钰只能一脸遗憾的捏了块美食放自己嘴里,年纪小就是不好,吃什么都得由人管着。
  几只蝗虫下肚之后,脸上的表情就由遗憾转变成了享受。
  都已经是成了亲的人了,怎么还跟个孩子似的,一点变化都没有。
  爹娘可是连产业都已经分了,也算是另一种形式上的分家,只不过一家人还都住在一块儿罢了。
  跟当舅舅的不一样,远哥儿的小表情倒是挺严肃的,孩子的模仿力不容小觑,而影响远哥儿最深的就是魏时了,少年老成的父亲,大概也要养出来一个少年老成的儿子来。
  不过再怎么模仿父亲的表情,小家伙仍旧还是小家伙,做什么都萌萌的,故作老成的样子,反而有一种反差萌在里头。
  别说当父母的了,就连刘钰这个仍有一些孩子心性的已婚之人,都有些心动了,都已经大婚了,孩子还会远吗。
  刘钰在熟人面前,还是老样子,跟以前没什么不同,但是一旦跟夫人同时出现,那形象可就不一样了。
  曾经的纪姑娘,如今的刘纪氏,是一个没什么孩子气的女子,言行举止落落大方,喜诗书,好下棋,说话都有一些文绉绉的,吐字很轻很慢,与人说话之时,自带气场。
  许是还不太熟悉的缘故,刘枫总觉得跟这个弟妹颇有些距离感,她素来随意,生活里头通常是怎么舒服怎么来,弟妹竟然要比她严谨的多。
  简单来说,就是一个很重规矩的人,自从大婚以来,晨昏定省,日日不缺,明明几个嫂子也只是初一和十五这两日才去给母亲请安,而且还都是早上去,晚间肯定就不去伺候着了。
  弟妹反倒是把这些规矩都做足了。
  除此之外,从每次见面和一块用膳的时候来看,弟妹也是个讲究人,规矩和礼仪一丝不差,用膳的时候要先漱口,饭后也要漱口净手。
  哪怕是下一盘棋,也必须净手之后,才肯碰棋盘和棋子。
  据小弟说,弟妹出来做客都不算讲究的,在府里头的时候,那才是真讲究,无论是看书、下棋,还是弹琴,用来净手的水里是放了香料的,不光是洗干净的事情,还要泡一会儿,使手上有了香气,才足够虔诚。
  好吧,是挺虔诚的,刘枫去寺院拜佛都没这么虔诚过,每个人的习惯都不一样,这没什么好置喙的,只是习惯相差太大,才会让人觉得有距离感。
  跟重规矩的人在一块,怎么着也得稍微注意一下自个儿,无形之中,就多了一种束缚。
  第106章 二更
  刘钰跟新婚妻子的相处看起来还挺契合的,带着孩子气的刘钰,到了纪氏面前,可就是端方君子了,说话有时候都会刻意放慢。
  素来喜欢穿宝蓝色的人,现在穿衣服大都是青色、白色这种比较素雅的,小两口瞧着还挺养眼,将来生出的小孩也必然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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