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由此基本能摸清他的作息规律,五点起床,十一点午休,晚上不出意外的话,十点上床睡觉。
  老干部一般的生活。
  再点开老干部的朋友圈,更是印证了林汐涯的推测。
  一个月拢共发三次动态,月头第一天,月尾最后一天,以及月中15号。内容千篇一律,不是毒鸡汤就是随手拍的风景照。至于这个随手,是真的很随手,张张照片高糊成马赛克,让人严重怀疑拍照的人不是用脚拍的,就是罹患帕金森绝症。更绝的是,有时候到了日子,可能手边实在没什么可发的,这人就……打个卡,打卡证明他还活着……
  林汐涯扶额,叹为观止:这人成功刷新了他对无聊二字的世界观认知。
  一路憋着笑刷完朋友圈,他心念微动,这会儿要是突然诈尸发条消息,老干部会不会被吓出心脏病?
  正捧着手机兀自纠结着,左肩上静静趴着的繁复纹身悄无声息地游动起来,大清从皮肤底下浮出,抬起半个黑气缭绕的头颅,谄媚地蹭了蹭主人的下巴。
  林汐涯偏偏头,躲开这种亲昵的互动,拈起指诀喃喃低语。
  “你说,陆惊风这会儿人在哪里,正做些什么?”
  第26章 第 26 章
  陆惊风早年是有过一辆车的, 那是一辆濒临报废的老式大众,午暝花了三千块的友情价,从二手车市场相熟的老板那里把灰头土脸、无人问津的它领了回来。
  当时的茅楹才22岁,成天打扮得像个不良朋克少女,铆钉皮夹克、网格袜、烟熏妆,以及身中剧毒一般的黑紫色口红,是她的日常标配。朋克少女嚼着口香糖, 拍拍脏兮兮的车骨架,嘲笑午暝搬回来一堆火都点不着的破铜烂铁。
  陆惊风抱着玩玩看的态度,陪着午暝一起瞎捯饬。
  破铜烂铁经过无数次七拼八凑的改装, 以及挨个儿部件的用心调试,在花光了两个人几个月来那一点微薄的工资后,总算有了点起码的样子和尊严。后来,寒碜的它全身被刷满明黄色的油漆, 在深夜寂静的郊野公路上,不断加速、怒吼、漂移, 成了一道万众瞩目的闪电发光体。
  那时候,汉南的地下飙车党还没发展壮大,凤毛麟角的几个小团体之间没事就来个友谊第一的小比赛,赛着赛着, hurricane的英名就成了街头传说。
  hurricane既指那辆改装老大众,也指里面驾驶它的人。
  人有两个,叫得俗气一点,就是“飓风二郎”, 随便哪一个出马,都秋风扫落叶般横扫全场、傲视一群拿命玩车的富二代。
  hurricane在圈内的巅峰地位保持了整整两年,后来突然就销声匿迹了。八卦论坛里说什么的都有,二男争一女的情感纠纷啊,欠钱不还破产闹分家啊,玩脱了车祸亡故啊……吃瓜群众很闹了一阵子,正主却从始至终没露面,热度一过也就不了了之。
  于是真就成了一段只活在零星几十号人回忆里的传说。
  “新来的?押金带了没?车子出了什么故障可是要理赔的。”
  脖子里戴着条拇指粗金链子的中年人既是提供车队的赞助商,也是比赛的组织者,这里的年轻人都唤他瘸子强森。
  强森年轻的时候因为赛车事故废了一条腿,落下了终身残疾,但伤残和拐杖没能成为他事业上的绊脚石,反而浓缩成那段峥嵘岁月的光辉符号,成就了他凌驾于一众愣头青的威望与荣耀。
  新来的车手顶着个蓬松的鸡窝头,套着件起码大上两个号的白色t恤,t恤上印着超级英雄绿巨人。
  他单手拎着一只掉了漆的黑色头盔,松垮垮地往跟前一杵,眯着的眼睛像是没睡醒,摊开手就管他要车。
  “诶,醒醒,知道这是啥地方不?”强森大力拍了一记“无敌浩克”的后脊梁骨,直接把人抽得一跳,“没睡醒就碰车,可是要把小命交代出去的!”
  “手劲儿见长啊阿森。”那人曲手摸向发麻的后背,一阵龇牙咧嘴,“要钱没有,命抵给你,你看能押几个钱。”
  阿森这个名字实在久违,中年人抬头,仔细端详了一遍那人的长相,发现了一点熟悉的端倪,合金钢拐在地上碾磨了半圈支撑他灵活地蹦起,双手摁住新人脑袋就把他额前的那撮乱毛撸了上去。
  “我靠,是你?!”强森一激动,胸前的金链子抽打在陆惊风脸上,让他切实感受了一番被金钱凌辱的酸爽,“小风风!”
  陆惊风嘴角抽搐,心想当初自己为什么不争取一下“飓飓”的代号,起码……现在飓飓听着大气多了……
  “我上次见你是什么时候来着?前年元宵节?”强森跟他对了个拳,忍不住又看了两圈,“你这发型有点后现代意识流啊,害我竟然一眼没认出来咱们的上一代车神。”
  陆惊风轻轻笑了笑,掂掂手里头盔,“长江后浪推前浪,这一代车神是哪位人才?”
  “怎么?想验验货?”强森抖着浓粗的眉,颇有些得意的意思,“我的车队赞助的一小孩儿,水平不说多优秀吧,够得上职业的资格。过两天正打算拉去正经赛道上遛一遛,怎么样?今天刚好他也在,帮忙拉练拉练?”
  “行啊。”手里头盔转了个圈儿,陆惊风答应得爽快,“随便练,不收我押金就行。哥们儿穷。”
  “这回说的!能请您出山,我给倒贴钱!”强森大款财大气粗,热情洋溢地铺垫了半天,招来一位一身红色紧身衣的年轻小伙子。
  “这就是我跟你说的那颗冉冉升起的新星,马巍,今年刚21岁,大学还没毕业。阿巍,叫风哥。”强森强行按着小伙子的头,鞠了个浅浅的躬。
  “风哥。”马巍瞅了一眼陆惊风,发现对方笑眯眯的,一副不修边幅与世无争的活佛样,全没一般赛车手的凌厉与嚣张,想必技术也不怎么厉害,所以一声哥叫得心不甘情不愿。
  陆惊风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这位后起之秀,不提那身箍得尺寸尽显的辣眼睛紧身衣、非主流鼻环和狂野莫西干头,就冲对方眉心那抹浓郁不散的阴气,他就知道此人多半不靠谱。
  休个假也能有官司找上门,陆组长苦笑着表示很绝望。
  比赛在凌晨一点正式开始,从紫林山底出发,绕着盘山公路往上,到达山顶,再原路返回。
  之所以选紫林山,是因为此山山势险峻,盘山公路的大部分坡道都比较倾斜陡峭,大长坡很常见,且九曲十八弯,基本囊括各种类型的弯道,是汉南市难得的比较有挑战性的赛车地段。
  天空开始飘起小雨。
  粗略浏览过去,到场车手约莫有七八位,个个全副武装,身上挂满护具……和女人。
  陆惊风撇撇嘴,架起引擎盖,上下牙齿咬着手电筒依次检查车辆的各个零件,确认该有的东西都在该在的位置后,从兜里掏出一块墨色方巾系上,把下半张脸遮了个严严实实,再套上头盔,只露出一双冷下来的眼睛。
  “不热身?”马巍在旁边哼哧哼哧地压腰高抬腿,扭着脖子出声提醒,“爆发的加速度和推背力会给你全身施压,一不小心就会肌肉拉伤、关节扭伤。”
  陆惊风瞥了他一眼,极其敷衍地随便甩了甩手脚,坐进驾驶位。
  为了公平起见,所有参赛车手的手动挡车辆都由车队统一配备,同一型号同一外观,同一频道的对讲机,唯一有差异的是车身上红色油漆喷的醒目数字。
  陆惊风分到的这辆,是三号车。
  点火,烧胎,踩着刹车的同时一点点往上给油门,试探这辆车抓地的极限临界值,再缓缓稳定到最大的转速。
  前轮稳稳锁死,后轮摩擦地面发出滚滚白烟,车头微微翘起发出愤怒的咆哮,仿佛一头抖擞鬃毛蓄势待发的凶猛雄狮。
  无线电里一声刺耳的口哨响起,离合器被猛地松开,发动机狂吼一声,车身子弹般弹射出去。
  茅楹曾经问两位“迷途”同事一个问题:赛车有什么魅力,让你俩这么如痴如狂甘心沉沦?
  当时午暝的回答很装逼:这还不明白么?因为在极限的边缘冒险和竞争,会激发大量的肾上激素分泌,久而久之就会形成欲罢不能的成瘾性。其次,速度,自由,以及对“可能会发生点什么”的隐隐期待,这所有特质,都让男人无法抗拒。
  而陆惊风则显得接地气多了:因为不用在意该死的红绿灯和监控测速,没有电动车擦着你的后视镜窜出来,没有雨刷一开动就要转弯的傻逼司机……
  但当时回答的时候,他漏掉了特别重要的一点。
  那就是,轰鸣的引擎声能奇异地让他冷静下来,去思考一些平时一想就头疼的事情。
  林谙、香灰、李昭,以及死亡。
  直线路上,速度的红色指针在200码的极限上下浮动。
  想不通的东西太多,李昭到底是谁杀的?他身上的香灰从哪里来的?躲在暗处的“人”提前就预料到一切,设计奇袭,对方处心积虑要取我性命是出于什么情由?以及……
  林谙。
  前方一个“l”型弯道,高速入弯的同时,陆惊风一把方向打死,刹车踩到底,车轮以最大的抓地力在最短的时间和距离内急遽减速,整个人因为不可抗的侧向离心力向一边倾倒,坚硬的头盔砸在车玻璃上,发出一声铮然闷响。
  车子一个漂移摆尾,从入弯点直接切到弯心,滑过弯心,后轮扬起一片尘土,立刻又给油加速俯冲出去。
  陆惊风瞄了一眼后视镜,后方紧紧咬着马巍的“一号车”。
  嘴角勾起一抹凌厉的弧度,他挑衅地闪了闪尾灯,扬尘而去。
  心理活动异常活泛起来……
  为什么要救我?你自己好好活着难道不好吗?
  如果非要死一个,也该是没能力保护好组员的我才对。
  我们还没好好相处,我还对你一无所知,我们的关系也就比隔壁邻居熟上一点,你身上的谜底我还没来得及揭开……
  一时间,大量激烈的情绪像一锅煮沸的开水,还咕嘟咕嘟冒着细密的气泡,就被泼进没来得及展开防御机制的脑海,烫得陆惊风一个手足无措,就疯狂踩油门。
  多年来积聚在年岁深处的沉渣,此刻因为某人的翻搅浮动起来。
  即将抵达山顶时,在乌云中积聚了一整天的暴雨倾盆而下,黄豆般大小的雨滴噼里啪啦砸在前挡风玻璃上,跟爆裂的引擎声交融争鸣,激起浑身血液癫狂的共振。
  雨幕中,三号车一骑绝尘,以不要命的昂扬姿态冲到山顶转捩点。
  无线电里传来实时解说,预告起三号车即将捧得的胜利,被雨水打得东倒西歪的无人机低空追踪,尽管画面已经糊成一堆雪花,依旧坚守岗位,艰难地维稳摄像。
  尖厉的刹车声却在此时意外响起,几乎把那些贴着无线电耳麦翘首以盼、因为兴奋而紧绷鼓动的众耳膜刺穿。
  陆惊风拔下头盔,拉下方巾,把早就被汗水浸湿的头发撩上去,喘着气跟车头前方突然冒出的不速之客面面相觑,突突的心脏撞得胸腔隐隐作痛。
  那人迎着前灯刺眼的光线,挺拔地站在雨中,撑着把红色的伞。
  不知道的,还以为自己遇到了拦路厉鬼。
  陆惊风打开双闪,提醒对方注意躲避,一边挂挡倒车。
  那人却快步赶了上来,弯腰敲了敲车窗。
  以陆惊风现在糟糕透顶的心情,不十分想搭理人,所以坐着没吭声,也没继续动作,对方也不放弃,敲得更加执着。
  终于,僵持一阵后,陆惊风败下阵来,面无表情地按下车窗,没按到底,刚巧能看到对方脸的程度。
  于是,一张惊世骇俗的帅脸写满了极度不悦,裹挟着肆意斜飞的雨水,贸然闯进湿漉漉的视线。
  “搭个顺风车可以吗朋友?”
  第27章 第 27 章
  世上容貌佼佼者, 要么美在皮,要么美在骨。前者一身妙皮囊,如琢如磨,艳惊四座,然而就好比一栋华美的房子,没有钢筋铁骨的支撑,三年五载便坍塌倾垮, 皮囊美虽美,衰败起来如泥沙俱下;后者胜在骨相,气质出尘, 经久耐看,架子搭得绝好却又少了点惊鸿一瞥的摄人气魄。
  皮相骨相兼而有之者,寥寥无几,可遇不可求。
  而眼前这张脸, 显然被上帝垂青,被幸运之神亲吻过。
  笔直而挺拔的鼻骨, 高高隆起的眉骨,轮廓周正的下颌,冷硬的骨骼线条分割开精致的五官,使得彼此间泾渭分明, 陡生疏离冷漠之感,再披上一层高调张扬的表皮……
  好看是好看,就是由里而外散发出的攻击性太强,骨头缝里都蹦出一股子侵略的野性。
  像是满怀决心势要横扫天下的希特勒。
  陆惊风下意识就想抵抗专制独裁, 拒绝顺风车的提议,对方抢先开口:“你是要下山吧?”
  废话,没看到我这都倒车了吗?陆惊风点了点头。
  下一秒,对方大步流星地绕过车头,拉开副驾驶的车门,收了伞,堂而皇之地坐了进来。
  原本就不怎么宽敞的小车因为另一位身高腿长成年人的加入,空间被硬生生分去一半,越发显得拥挤狭窄,空气都不流通。
  “那个……”陆惊风抱着头盔弹了弹,好心提醒,“你确定要搭我的车?”
  言下之意,待会儿晃吐了可不怪我。